试点政策解决了项目公司在保证独立经营、风险隔离的原则下,由于净资产较低、按照现行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原则外债额度不足,无法满足开展飞机、船舶等大型设备租赁的实际融资需求问题。试点政策获批后,外汇局天津市分局积极做好政策的推动及宣传工作。指导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按照总局批复要求进行共享外债额度及分配方案的报备工作。联合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召开试点政策解读会,为相关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企业介绍试点政策的内容、适用范围及申请流程,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下一步,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将做好试点政策的运行推广和事后监督工作,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让辖内更多的市场主体享受到试点政策带来的红利。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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